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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到无求品自高

以前有很多人问过我,我最喜欢哪些历史人物?如果让我选,我最想当哪个历史人物?如果让我选,我最想当哪个历史人物?其实中国历史最舒服的人就是乾隆皇帝,一生下来就是皇帝,也没皇位争夺问题,也没做过什么杀人放火的大事,一生舒舒服服当个太平皇帝,还为中国建立很大的版图,荣华富贵至死,也没什么家庭悲剧,这个人生是很圆满的。   西方人的文化背景不同,大家都知道史诗 “ 伊里亚德 ” 的故事:希腊人去打特洛伊城,就为了一个美人海伦,海伦现在成了西方社会中美人的代名词。在希腊神话中,有三个女神,一个是希腊大神的妻子朱诺、一个是雅典城的守护神雅典娜、一个是爱神维纳斯,她们三个一向自认最美,便请特洛伊城的王子评定谁最美丽?这个评定、选举是经过贿赂的,当然是不公道,说来这种选举文化不但最差、也最落后。朱诺贿赂王子,要给他全世界最多的金子、财富;雅典娜要给他全世界最大的智慧,成为最聪明的人;维纳斯则说,可以给他全世界最美的女人做为爱人。王子心想,他已经是个国王,财富不少,而当个聪明人能干什么?所以决定把金苹果给了维纳斯,希望得到全世界最美的女人 ── 他得到了海伦。   如果把这个问题回到自己,你我会做怎样的选择?我想选最有财富或最聪明的人都不少,但选最美的人可能希望得到最爱的女人,你爱的女人不一定要最美丽,最美丽的也未必是最好的爱人。西方人的想法和中国人相当不同,如果你问我究竟想当那种人,我总希望自己是有很大的聪明智慧,可以解决人生的很多问题。   世界上的哲学家归纳人生,最后总会发现人生其实很痛苦,有很多问题不能解决。释迦牟尼讲生、老、病、死,都是痛苦的,佛家还提到 “ 怨憎会 ” ,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老是如影随形跟在旁边,分也分不了,这是一种痛苦;还有 “ 爱别离 ” ,和自己亲密的人分离也是痛苦;还有 “ 求不得 ” ,想得到的东西,最后总是得不到,想研究某种学问,老是弄不懂,想考那个大学考不进去;做生意想赚一笔钱赚不到;想发展很好却不成功,总之世界有很多事情求不得,因为求不得而有痛苦。  我们知道,佛家解决的方法是得智慧,得智慧后,这些痛苦的事情就能解决,因为看破了人生之痛苦无可避免。智慧与聪明不同,聪明可以解决小问题,智慧却能解决大问题,如果实在求不得,就不要求他,不求就没有痛苦。中国人讲 “ 人到无求品自高 ” ,一个人如果不执著追求一件东西,人品自然会高尚,想争取,自然要委屈自己,到了什么都不追求的境界,人品也就清高、逍遥自在。要达到这种境界,当然要有很大的智慧。过去也有人问我想当中国历史上的那两个人?我说我想当范蠡和张良这两个聪明人,他们建立了很大的功业,但后来成功后功成身退,也不贪、也没做什么大官,带著漂亮老婆逍遥自在,这种人很难得。 金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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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个人,从来不会倒下

她用一根皮带,把双胞胎儿子的脚脖子捆上,摁到沙发上,她坐在儿子的腿上,她对儿子说,只压一会儿就好了。可是她坐上去就不起来了,儿子痛得大哭,在后面使劲砸她的背,骂她:妈妈是大坏蛋…… 她倒着走,一手拉着一个儿子。孩子走得很艰难,脚尖踮着,肚子挺着,脖子伸着,像鸭子一样,左边滑一下,右边滑一下,往前走。他们所到之处,总能让路人侧目,诧异的,嘲笑的,鄙视的……她不管,她拉着他们,走一站,两站,一公里,五公里…… 她在家门上用膨胀螺丝打个钩,把绳子挂上去,把绳子打个结,让儿子拉着它,做攀岩动作。孩子很吃力,根本拽不住绳子,他们的体重,也远远超过了臂力。她站在后面保护着他们,他们拉一下,她就在后面推着送一下。每天三百多个拉伸动作,有一多半的力量来自她的手臂。几年下来,她的胳膊早已不是当初的纤纤玉臂,粗大,有力,完全变形了。 她让孩子吹气球,并且要求他们必须把每一个气球都吹爆。后来发现这个办法太笨,就改让孩子吹口琴,不要求吹成调,只要吹响就行。她的目的,不过是为了锻练他们的肺活量,防止有一天他们真的呼吸衰竭。没想到孩子们竟吹出了调,吹出了动听的曲子。 她叫薛芙蓉,她的双胞胎儿子金豆和银豆,在5岁时被确诊为患了进行性肌不良症。医生说,这是世界上尚无法攻克的医学难题,开始是站立不稳,不断摔跤,后来双腿肌肉逐渐萎缩,无法行走,再发展到各部分肌肉全部萎缩,直到无法进食,无力呼吸,最终呼吸衰竭,失去生命。得这种病的人,很难活过18岁。 这一对鲜活的生命,就这样无情地被判了死刑。 这样的打击,对一个母亲而言,无疑是致命的。为了治病,她带着两个儿子,跑了足足两万多公里的路程,北京,成都,上海……6年过去了,所有能试的办法都试了,两个孩子的病情却没有丝毫的进展,甚至,还在不断地恶化。开始的时候上楼要扶着楼梯扶手,后来就根本抬不起腿,再后来,连床都起不了了。两个孩子,正如医生所言,在一步步地靠近瘫痪和死亡。 看着躺在床上翻不了身的儿子,母亲的心,碎了。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病痛带走两个可爱的儿子,怎么办呢?她用最笨拙的办法,给孩子压腿,拔筋,按摩,让他们吹口琴,逼着他们走路……连她自己都没有想到,就是这些最普通的办法,为她的孩子赢得了与生命赛跑的能力。到2000年秋天,两个孩子13岁了。那个他们将在12岁瘫痪的预言,就这样被顽强的母亲远远地抛在了身后。2005年8月,金豆和银豆18岁了,这是他们被预言死亡的日期,可他们依然在母亲的扶持下,每天艰难地行走着。甚至,他们还走进了大学的课堂,和同龄的孩子一起学习,追逐自己的梦想。 这不是一个故事,这是一位普通而伟大的母亲,用信念、韧性和爱创造的奇迹。是的,无论人生多么艰难险恶,无论命运多么曲折坎坷,在灾难面前,有一个人永远不会倒下,那就是母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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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斯科郊外的蜡烛

那是一个极黑极冷的夜晚,枪炮的轰鸣声渐渐地平静下来。克利特丢掉手中的枪,右手紧按住痛得钻心的左臂,身上无处不疼,他望着远处在黑暗中矗立着的莫斯科城发呆。 这是1941年的冬天,德军在苏联本土的战争进入最黑暗最艰难的阶段。上士克利特和他的同伴们多次在莫斯科城外被击溃,他的心渐渐地变得和这个冬天一样冷。这场战争对于他来说,是一场噩梦,包括他当兵也是被迫的。每次战斗中,他都是感觉到枪的冰冷,只是机械地向前射击。而这次,他却身上多次负伤,一种绝望的情绪紧紧地抓住他的心。 周围是无边的黑暗与寂静,克利特收回目光,发现那些被炮火点燃的荒草和树木,不知何时已经熄灭。身边没有任何人的气息,伸手所极都是同伴冰冷的尸体。他艰难地站起来,踉踉跄跄地向前走,他想走出黑暗,走出可恶的战争。不知走了多久走了多远,全身都已冻透,淌出的血也凝成了冰。就在他想放弃希望将身体交给大地的时候,远处有一簇微微的火光一闪,他揉了揉眼睛,是的,确实是有一点极小的火光在跳跃。他精神一振,奋力向那边走去。 克利特走近了一片墓园,在墓园的边缘,在一座坟前,一支蜡烛正在静静地燃烧着。他快步上前,扑倒在蜡烛旁,烛光猛地摇曳了一下。他抬起脸来,那烛光忽然就映得心里暖暖的。他将双手拢在烛光周围,两手立刻红成了一颗心的形状。那一刻,他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。这无边的黑暗吞噬不了一支蜡烛的微光,极度的冰冷冻结不住一支蜡烛的火焰。他的心猛烈地燃烧起来,忽然就充满了希望与力量,他站起身,回头凝望了一下那蜡烛,却于烛光中看见了墓碑上的一行字:尼·科拉夫之墓。克利特大步向远处更深的黑暗走去。 二十年之后,克利特已成为西德一家大公司的总裁,他常常会回想起那荒唐的战争生涯,想起自己九死一生地逃回国内,想起莫斯科郊外的那支蜡烛!如果没有那支蜡烛,他的生命早就冻结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。而他也牢记了那个名字,尼·科拉夫!他想知道那是怎样的一个人,想知道为什么会有人于战乱的夜里在他坟前点燃蜡烛。带着诸多的疑问,他重又踏上了苏联的土地。 克利特在莫斯科城外几度寻找,却不见了记忆中的那片墓园。也许是当年于黑暗中不辨方向,他竟很难在心中理出个轮廓来。不过他并没有死心,那些日子,莫斯科的远郊近郊,都留下了他的身影。终于,他在一个烈士陵园中找到了尼·科拉夫的墓,依然是原来那个墓碑,依然有一支蜡烛插在墓前,却并没有点燃。而坟前,无数被燃过的蜡烛痕迹留在那里。他向陵园的看守者打听尼·科拉夫的情况,那人却说是刚刚调来这里工作的,对这里埋葬的人都还不了解。不过他告诉克利特,每个周日都会有人送蜡烛来,每次送很多,嘱他晚上的时候在科拉夫的坟前点亮。 那个周日,克利特遇见了送蜡烛的人,也终于得知了尼·科拉夫的情况。尼·科拉夫是莫斯科城内的一个普通工人,在莫斯科最艰难凶险的日子里,德军的飞机经常来轰炸。于是一到夜里,几乎所有的房子里都不点灯,怕给敌机以轰炸的目标。可是,莫斯科并不是完全黑暗的,至少有一所房子里还亮着灯,那就是科拉夫家。 科拉夫当时三十六岁,未成家,单身一人住在城西的一座平房里。每个夜里,他都要点燃蜡烛,让那昏黄的光亮将自己包围,即便是睡着了,他也要让蜡烛燃着。虽然当时物资奇缺,可由于夜里家家户户都不用照明,因此蜡烛还是随处可以买到。科拉夫就储备了许多蜡烛,用以照亮整个房间。邻居们都劝他,说他这样做很不理智,很危险,他却说:“莫斯科不会是永远的黑暗,就算在这最艰难的时候,我也要为它亮起哪怕最微弱的一缕光!” 终于,在一个夜里,敌机扔下的一枚炸弹击中了科拉夫的房子,他也因此殉难,他的家那一夜燃烧成莫斯科最亮的地方。当他的事迹传遍全城,所有的人都被感动都被震动了,每个夜里,千家万户都亮了起来,虽电力中断,却仍有蜡烛的光芒可以点亮全城。科拉夫被人们葬在敌人较少的东郊,而且常有人在夜里潜出城去,在他坟前点起一支蜡烛。 那个送蜡烛的人对克利特说:“科拉夫的一支蜡烛,点亮了整个莫斯科,也点燃了所有苏联人的希望和信心!” 克利特说:“不,他的蜡烛还点燃了一个德国士兵冰冷绝望的心,我相信,它终将点燃这个世界所有人向往和平的心!” 克利特回国以后,将这个故事讲给了许多人听。而且,自那以后,每个晚上,克利特都会在窗前点亮蜡烛,直到它燃烧起一个个崭新的黎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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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人节的木栅栏

情人节的前一天我开车来到未婚妻佩蒂实习的城市,带着精心准备的礼物——占满整个后座的一大束木兰花。佩蒂父母家的院子里有一棵木兰树,小时候我们经常坐在树下欣赏雍容华贵的,仿佛象牙雕成的花朵和绿油油的,天鹅绒般的叶子。木兰一直是佩蒂最钟爱的花,今年她在离家几百里的医院实习,从故乡花园里摘下的木兰就显得更珍贵了。 为了给未婚妻一个惊喜,我没直接去找她,而是在医院附近的旅馆订了房间。二月天虽然不热,但剪下的木兰要在阴冷的环境下才能保持新鲜,我把房间的冷气打开,小心翼翼地将装花的纸箱搬到空调附近,又用浴巾严严实实地盖起来。一切准备就绪,我这才觉得肚子饿了。晚饭时间早过了,我还什么都没吃。锁好房门,我去市中心好好犒劳了自己一番。 等填饱肚子,回到旅店已经是午夜了。我边开门,边想象着佩蒂明早惊喜的样子,希望这是到目前为止,我们最快乐的一个情人节。 房门开了,一股热气扑面而来,空调正猛吹着暖风,我几乎晕了过去!跌跌撞撞地跑到纸箱前掀起浴巾,我看到曾经奶油色的木兰花全变成了咖啡色,翠绿欲滴的叶子这会儿像是一堆烂菠菜。粗心的我把空调的暖风开关当成冷风开关了! 第二天情人节,一夜没睡好的我开车去找佩蒂。突然路边一座房子后面,闪出一棵高大的木兰。我灵机一动,这家主人会不会送我几枝木兰呢?“他更可能把你当抢劫犯,放狗咬你,然后送你一颗子弹。”我听见自己的理智回答,但还是忍不住停下车,向房子走去……还好,没有狗冲出来。我按门铃,一位老人慢慢打开大门。 您好!先生,我需要您的帮助 ……”听我说完自己的请求,老人憔悴的脸上露出微笑: “非常愿意为您效劳。”他爬上梯子,成枝剪下大捧大捧的木兰,慷慨地送给我。不一会儿,整个车后座都被富丽堂皇的花朵淹没了,我想自己一定是遇到了天使。临走时,我对他说:“先生.您刚刚赐予我和未婚妻一个最快乐的情人节!”“不,年轻人,你不知道这房子里发生的事。”老人轻声说。“什么?”我停下脚步。“我和老伴结婚67年,上周她走了。周二是追悼会;周三……”他顿了一顿,我看见眼泪从他脸上淌下来,“周三我们安葬了她;周四亲戚们都回家了;陪我过完周末。孩子们也回去工作了。” 我点点头,不知该说什么好。“我今天早上坐在厨房里,突然发觉没有人再需要我了。过去的16年,老伴身体弱,每天都靠我照顾。”老先生继续说:“可现在她不在了,谁还需要一个86岁的老家伙?正在这时候,你来敲门并对我说:‘先生,我需要你!’我想自己一定是遇到了天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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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的信

起初,他是怀着焦急的心情等待父亲的来信。第一封信他在收发室里就迫不及待地拆开来看,父亲不识字,一看就知道信是让只上了3年小学就回家放羊的勾子写的。 “儿子,你身体好吗?工作好吗?别担心我,我的身体还好,日子也还过得去。记住,别和别人打架,别和头儿顶嘴。还有,晚上起床要披上衣服,别着凉了。爹说过了,要是你在外面惹了祸,爹就打断你的腿。父字。” 这封信对他这个大学生来说,实在是短而无味,因此刚拿到信时的兴奋转瞬间就化为失望。不过,他还是及时写了回信(信上故意用了一些勾子肯定不认识的字词),向父亲说了一些小城和自己的工作情况,毕竟父亲省吃俭用供他读完大学,他才有了这份工作,对这一点他是十分感激的。 接到第二封信时,他开始感到父亲很无聊,因为除了把“晚上起床要披上衣服”换成“睡觉不要开着窗户”外,其余的内容和第一封信一字不差。这次他回信就拖了几天。看完第三封信,他紧皱着眉头,脸上甚至有了不屑的神情。如他所料,这封信和上封信的不同之处,只是将“睡觉不要开着窗户”改成了“把蚊帐挂上,有蚊子了”。 他终于决定以后不再回信了。当然,他并不是为了节省八毛钱邮票,也不仅仅因为面对如此粗陋的来信,觉得无话可说,这其中有一个小小的秘密—信的末尾,有一行划掉的字。他经过仔细辨认,看出那是“我知道你手头紧,爹也过得紧巴巴……”这最清楚不过了:父亲想向他要钱,可是考虑到他才参加工作不久,又觉得不妥,所以让勾子把那句话删掉了。 他心中顿生怨言:乡下没有多少花钱的地方,即使日子过得紧巴,将就一下也就过去了。可这里不行,同事间的应酬自然免不了,自己也不能穿得太寒酸。 到月底自己还对着干瘪的口袋发愁呢,哪还有多余的钱往家里寄呢? 当然,这些话是不能对父亲说的,说了他也不一定理解。思前想后,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既不回信,也不看信,这样眼不见心不烦,落个清静。 如今他的抽屉里已有二十几封没有拆看的父亲的来信。 他洗完手,擦完脸,对着镜子把头发梳理整齐,准备和女友去外面吃饭。有人敲门,是同乡小李。 “你爸给我来信,问你出了什么事,为什么给你写了那么多的信你一封也没有回?唉,老人家一个人在家……”小李冷冷地说着,狠狠瞪了他几眼,扭头就走了。 他愤愤地坐到床上,怪父亲竟然给别人写信打听他的消息。 稍一思索,嘴角不禁露出一丝冷笑:不就是为了钱吗?写信来要钱见没有结果,急了。哼!看他找什么理由要钱!这样想着,就拿起刚收到的那封信,狠狠地把信封撕开,当他将信纸抽出并抖开时,一张10元的人民币轻轻飘落在地上! 他心一惊,连忙看信的内容,见信的末尾清楚地写着:我知道你手头紧,爹也过得紧巴巴,所以别怪爹邮的钱少。 他发疯一样把抽屉里的信一一拆开。每一封信里都夹着一张10元的人民币,而信的末尾都写着那句同样的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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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多少岁月可以感动

无意也是有意之间闯进桑里的同学录,那是他们“20年之后再相聚”的地盘。地盘是原始的,懂网络的人一眼就能看出:地盘虽大,但出入不是那么方便。可能是因为挂靠的网站技术或者系统上的问题,不过,那并不影响他们的关注。留言和发贴并不热闹,但仅有的贴子足以让人热血沸腾。特别是桑里写的那个倡议书:“……南风熏熏,涔水潺潺。家乡的五月,已是麦熟稻香,涔水河洲上的桑林里,也应桑果累累。相信你我的见面,如那红紫的桑椹,淡淡的酸涩里有着无穷的甜蜜。……”文字因有热忱而煽情,因煽情而感动,让我这个局外人都有着一种想要融入其中的感觉。是啊,青春可以苍老,但感动永远年轻。此刻,那些多年不见的朋友,彼此之间不想唱一首《年轻的朋友再相会》吗?不想唱起那些曾经风靡一时的经典老歌吗?不想把酒言欢,不想畅饮胸怀吗? 岁月是一条长长的河,人们在河之洲,有“肠断白频洲”,有“泊船瓜洲”,有“凉洲词”,有“西洲曲”,澧洲以北,有“南风熏熏,涔水潺潺。”河水也可以老去,但长河里有多少可以感动的岁月? 日子从平滑的指尖流过,心中的那份热情与执着不但没有被岁月冲淡,而是更加凝重,时常为那些莫名的沉重或者忧伤感动,被人感动,也感动着他人。感动的时候对着天空发呆,在澧水之洲静坐,看流云游走,看夕阳沉坠;那么多年不喜喧闹的人群,习惯了一个人的孤独,拥满室的黑暗,听风的呻吟,嗅花的暗香……其实,那都是对世界的感动,对岁月的感动。 我们为夏日的一场雨感动,为路边的一树花感动,为朋友的一声“好久不见,还好吗”而感动,为亲人的一句“天凉加衣”而感动,甚至为不经意间听到的一首老歌而感动,也会让人从心里微笑!而我也庆幸,还有这份感动的心情,也幸福于这种感动的感觉!尤其是面对桑里的那份倡议书。 人生必须经历学生时代,若没有上学读书的阅历,那么人的人生是不完整的。小学时代是无知的时代,中学时代留下的痕迹最为淳朴。回想那些青葱的岁月,有多少青春可以重来?有多少懵懂的爱情可以成为公开的秘密?有多少激情可以挥洒?有多少人可以继续等候?有多少泪水可以不再流淌? 因为桑里的倡议书,我给他写了一首小诗: 《我的离开家乡的哥哥》      “九九那个艳阳天”   我站在一辆崭新的风车旁   将十八岁哥哥的画像重新贴上   我那哥哥离开家乡已经二十周年      小伙们依然追逐着那无家的潮水   我宁愿站在那架布满沧桑的风车旁   我只想看见   我乐意无药可救   我愿意摇晃地加入 生命里不能缺少歌唱。20多年前,他们还是毛头小伙的时候,学校高音喇叭里唱的最响亮的就是那首《九九艳阳天》。那个时候,他们十八岁,都是小阿哥小阿姐的年代。我低他们三届,他们高中毕业,我才踏进职业中学的大门。20年前我与他们不曾相识,20年之后我在网络熟知了他们。 他们的聚会让我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。我的学生时代能够记住的真的不多了。并不是因为时光的流逝,而是因为相隔太久,未曾有过联系。如今见得他们如火的聚会就要进行,怎能让我不忧伤? 小学的记忆交给谁了,我不太清楚,只记得教过我的几个老师,还有几个同学的名字。大年初六的那天,我在餐馆吃饭,出门的时候见一个女子的身影似曾相识。我一刻也没有犹豫,径自走向前去问道:“你是梅珍?”,你是“菊子?”小学毕业以后足足有24年没有见过,而此刻竟然还能叫出彼此的名字。“我要找到你,不管南北东西……茫茫人海里,第一眼就能认出你……”天下着雨,各自有着自己的朋友催促,短时间内说了很多话,又好象什么话都没有说。分手的时候明明说了“以后常联系”,却没有留下彼此的联系方式。过后我遗憾过,但转念想想:若是有缘,澧洲并不大,我们还会在相逢的。”可是,我们都在这个小镇生活了20年,以前竟然从来没有遇见过。世界很大?不,世界很小,但就是无法经常遇见。 回首,生命里也有温暖的一刻。 那个在初中毕业会考时给我答案的大眼睛男孩子,也有20年不曾相见了。记得他姓张,他是第一个向我表示好感的人,并且是当着他母亲的面。考试的那天下着雨,他母亲给他送伞,也可能是担心他的考试,我不喜欢撑伞,喜欢淋雨的感觉,加上我因中专欲考通过未能参加正式考试闹情绪,一个人背着书包淋着雨,谁都不理。那同学将他的伞塞给我,说:“送你给,留做纪念。”说完,取下我的书包行李,自己背上。他母亲在他身后张大了嘴,一句话也没说。伞在我手中发现那伞竟然是崭新的,连标签都没撕。20年前的农村有着那样的一把洋伞已经是很希奇的事情,但现在回想起来,年少时候真的不懂事,不知道伞是不能相送的。(伞和散是偕音)若是他送我的礼物不是伞,而是被的什么,我想,我们之间不会在20年之间那么长的时间不会相遇,或许还在联系。 会考后的暑假他好象给我写过几封信,要我在澧县哪里等他。等我收到信的时候日期早就过了。那时候没有电话,信也是邮寄到父亲单位转交的。辗转到我手里的时候,信已过若日。后来信中说他在邻县哪个工厂上班,与同学去找过,但他已经南下打工去了,一直那么多年没有音信。 世间总会有阴差阳错的事情,不知道他在闲下的时候会不会想我,想起那个黄颜色自然卷头发的怪异女孩子。现在流行的是黄颜色卷头发,我天生的一些东西竟然迎合了某种时尚。只不过,皱纹已经悄悄爬上我的额头,体重也增加了几十斤,个子也越来越矮了。若是有机会相见,不知道他会不会对我感到失望呢? 我以为心态年轻,人就会永远年轻,但岁月是经不住风霜的。 转眼我职中毕业也有17年,经常能够见面的却只有那么几个。想想不知道是一种悲哀还是一种忧伤,初中三年,我们班只有四个女同学,那时候男女同学划着三八线,记忆里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。职中三年倒好,除了三个男生,其他都是清一色女生。漂亮女生都去谈情说爱去了,三个男生长得都不帅,在校三年最有印象的好象除了给漂亮女生做作业,再就是每周一次的作文课。记得我当我一年的团宣传委员,一年语文课代表,一年文娱委员,骂过老师,被女老师溺爱过。想想,记忆也不是很单调。失落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从学校走出去的人才很少。大家过得平平,好象没什么见面聚会的欲望。最为得意的应该是小鱼儿,但她事业得意,情场失意,人到中年却不曾婚姻。我算不算是一个“人才”呢?母校的老师要为我开一个小型的新书发布会我心里都有些拒绝,想不明白自己是怎样的人了。 但我真的怀念母校,17年从来没有回去看望过。想念的时候在别人的地盘感受一下他们的气息,将自己当作他们中的一员,那算不算是一种“掩耳盗铃”呢?我却喜欢着。 我不是他们的一员,但我还是禁不住留下了自己的痕迹,这不象是在网络中一向清淡安静的我。我在论坛发了个小贴:进了你们的地盘,让我有盈眶的感觉。20年过去,我们都不再年轻。然,你们有可以相聚的时光,而我却独自徘徊在澧水之洲,任风雨老去,时间沧桑。  文 / 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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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年如歌

“当我轻轻的离开了你,让我回到我北方去,当北方已是漫天大雪,我会怀念遥远的你” 这首歌让我轻轻的翻开尘封已久的记忆,回到那如歌的童年。 在那个荒唐的年代,父母由于成分的问题,一调再调。终于在一个荒僻的山村医院扎下了根。我也就出生在那个山村医院的一个四合院中。很巧的是,在那个四合院里,同年同月降生了三个小家伙:戚宇、杨光和我。更巧的是:我们每个人的生日相差都是十天。我最小,在月末。所以,我自小就得到他们的照顾。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岁月,我们却拥有我女儿这一代所不曾拥有的如歌般的童年。 从记事起,我们三人就形影不离。从日出到日落,满山遍野的疯跑。那黄遍山头的野桑葚,白里透红如玛瑙般的野地瓜,涩涩的其貌不扬的山梨,都是我们最美味的水果。但更让我们雀跃的,是医院里种的石榴。从石榴开花,我们就眼巴巴的盼望着果实满枝的时刻。但却没有任何人去私摘。因为大家都知道,等树上的石榴咧开嘴的时候,大人们就会把它们摘下来统一分配。那天,可是我们小孩子的节日呢。 除了石榴,医院里还有两棵桑葚,一高一矮。高的那棵我们是上不去的。小伙伴们总是三两下的爬到矮的那棵树的最高处,斜依在树杈间,高声谈笑。说累了,就摘桑葚来吃。直吃到嘴唇乌紫。我是最笨的,老是爬不上树,那树在我的心里是如此的高大。看着树下可怜的我,小伙伴们只得溜下树来,合力把我推到最矮的树杈上,让我也可以加入那欢乐的谈笑中。 很多年以后,长大的我曾回过一次那儿。医院的变化很大。唯一的,就是那些石榴树和桑葚还在那默默的开花结果。只是树下少了那样一群欢呼雀跃的孩子。现在的孩子已不再稀罕这些了呢。 再一次走近新中那棵高大的桑葚树,这才发现,原来它是那样的矮小。我一跨就可以骑到当年要别人驮才能坐上去的树杈上。 我已经长大。 童年的记忆中,还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事。那就是看露天电影。那时候的山村,是没有电影院的。逢年过节或生产队有钱出的时候,就会有电影放映队带着铁箱子,神气的在小学的操场上或生产队的晒谷场上拉起白色的屏幕,架上放映机。那天,就真的是整个山村的节日,也是我们小孩子的天堂。其实,每次电影队放的不过就是“三战”——〈地道战〉、〈地雷战〉、〈铁道游击战〉。但我们还是乐此不疲。 每回放电影,我们都早早的吃完饭,收拾好,带上小板凳,叫上小伙伴,急急的来到放映场站位。那时的人们也很守规矩,只要凳子放在那儿了,那地盘就是你的了。人不守着,也不会有人把你的凳拿开。所以,我们放好凳,就会到处跑着玩。有时候,晒谷场上会晒有黄豆,里面就会有白白胖胖的黄豆虫。小伙伴通常把它捉来喂鸡,我一直对那一类的东西很敏感,所以只在旁边看热闹。就这样,一直要闹到暮色降临,大人们陆陆续续来了,放映灯亮起的时候,我们才会回到自家的位置。等待的间隙,我们也不会闲着。大家故意在放映灯的前面晃去晃来,看屏幕上留下自己的影子。大胆一点的,就会把手伸到灯前,做出各种形状,引得周围的人哄堂大笑。 等到电影真正开始的时候,我们却没了兴趣。我很多时候,都是睡着了被爸妈背回去的。电影的内容也是记不太清的。 后来,山村里建起了电影院。虽然也是露天的。但却有了山石雕成的固定在地上的座位,上面用红油漆写上号数。要看就在门口买票。我们也就不用早早的去占座位了。影片也开始丰富了起来。但兴奋了几次后,大家却淡了。 也许,正是因为少了那些过程,所以也就少了很多乐趣吧。 其实,世间的事都是这样呢,过程往往最让人难忘。而结果,却不太引人注目了。 文 / 岁月的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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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

音乐,是任何一种艺术的,令人愉快的,审慎的或其他什么方式排列起来的声音。这是音乐的书面意义,在我的概念里,音乐远没有这般的生僻与深奥,我所感受的只是它的节奏和韵律带给我的感动,不管是舒缓的,或是激越的,都给我非凡的享受。 天亮之前,我喜欢听歌,舒缓的歌,带我从惊险的或是美妙的梦中走出来,褪去前一天的尘土与劳累,走进新一天的鲜活里。我可以倚在窗前,慢慢的等着天空由阴暗变成亮白,或者走在寂静、尚在呼吸的大道上,接受晨露的洗礼。这个时候的音乐不单纯是音乐,而似一种有血有肉有思想的灵魂在与我的心灵亲切的交谈,正如雨果所说的“音乐是思维着的声音”一样,我可以在它的思维里找到关于我的真理,关于我的寂寞。 狂躁的中午,我也喜欢听歌,舒缓或是激越的,都可以接受,这个时候是一天之中最为疲乏,也是最为痛苦的时候,一上午的奔波将精力耗损的快要干净,一下午的劳累还在嬉笑着等候,我想这时候的休息室必不可少的了,舒缓的音乐将心中的焦虑慢慢沉淀,催生人的睡眠,而后在片刻的放松中储蓄精力,跋涉到下一轮的工作里;激昂的音乐,沉重的敲击略显疲惫的身心,动感的旋律舞动身体内的活跃分子,这时候便有种莫名的拼搏冲动,接下来的生活,工作,学习便精神抖擞了。 不同时刻的音乐欣赏给予我别样的快乐,而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夜深人静时的音乐欣赏。这时候,当所有的人都已进入梦乡,我依然在音乐的国度里徜徉,似乎有种“世人皆醉惟我独醒”的自豪,我乐于选择近似催眠曲的音乐,那柔美,缓和的钢琴曲便是我的夜里永不褪色的星光,回旋而颇具诱惑力。欣赏音乐,真正达到境界的是忘掉所有的烦恼,走近音乐的心情世界,而后缓缓的将抑郁都释放出来,这让我感慨音乐的巨大魔力,忽想起门德尔松的一句话“在真正的音乐中,充满了一千种心灵的感受,比言词更好的多”,是的,如果真正是寄情音乐,那么你所得的,所想通的远比那些文字堆砌的言词更深刻些,或者至少更透彻些。 古今中外也有那么些评价音乐的,如伊索德“音乐常使死亡延迟”,贝多芬的“音乐是比一切智慧,一切哲学更高的启示”,中国古代的“移风易俗,莫善于乐”“德者,性之端也;乐者,得之乐也”“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”,所有的例子都不约而同的证明了一点:音乐,从古至今,或中国,或外国,都受到很高的评价,它带给人的东西不是单纯的用数字可以计算的清的,而是一种深层次的精神分解与灵魂触动。 所以,有音乐作伴的人生,不应该是单调,苍白的,而应该是像彩虹的斑斓与美丽,散发着浓浓的香。 文 / 罗会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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